辅修专业、艺术团学生选修课学分说明 打印
作者:Administrator    2010-07-25 16:01

        按照学院规定,艺术团学生每学期可取得1个选修课学分,由艺术团统一上报。所取得的学分,2003、2004、2005级学生可代替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中非专业模块(人文社科、公共基础、拓宽模块)的选修课学分;从2006级学生开始,所取得的学分可代替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中拓宽模块的选修课学分

    参加辅修专业学习取得的学分,2004、2005级学生可以代替所有模块选修课学分;从2006级学生开始,所取得的学分可代替非专业模块(人文社科、公共基础、拓宽模块)的选修课学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