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系:
现将《二○一○届毕业生毕业、学位终审表》下发,请填写完整后与各学院(系)的《关于2010届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报告》同时于6月23日下午下班前以学院(系)为单位交回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,填表有关事项及规定如下:
1、请各学院(系)根据毕业生的实际情况(正在修读的重修和选修课程成绩以6月21日下午下班前在网上能查到为准),认真进行审核,如实填写终审表。由各学院(系)毕业、学位审核小组根据毕业生的毕业情况、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审核后给出毕业结论、学位授予意见。
2、审核表的填写以班级为单位。因该稿为正式存档稿,要求专人用黑色钢笔如实填写。
3、学位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下发的各《2010届毕业生各专业教学计划》中规定的学位课程和学分进行计算。表中只需填写>=1.7或者<1.7即可。
4、若还有其它关于毕业审核、学位审核的问题需要说明的,请以班级为单位附纸以书面形式上报,并随《审核表》一同交回。
5、毕业、学位审核中如有其它问题,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(电话:35123)。
附:《关于2010届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报告》模版 请点击此处下载
教 务 处
2010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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